晉政地〔2023〕22號
晉江市人民政府關于晉江市城北改造
控制性詳細規(guī)劃G—04—07地塊圖則的批復
市自然資源局:
你單位《關于申請審批晉江市城北改造控制性詳細規(guī)劃G—04—07地塊圖則的請示》(晉自然資〔2023〕20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晉江市城北改造控制性詳細規(guī)劃G—04—07地塊圖則。
二、原則同意該地塊控規(guī)圖則的規(guī)劃范圍:東至沈海高速,西至中興路,南至西線東路,北至市場路,項目總用地面積約7.23公頃。
三、原則同意該地塊圖則明確的主要用地性質及控制指標:G—04—07A為宗教用地, 容積率≤1.5,建筑密度≤45%,綠地率≥30%;G—04—07B為社會福利用地,容積率≤2.0,建筑密度≤35%,綠地率≥20%;G—04—07C為機關團體用地,容積率≤2.2,建筑密度≤45%,綠地率≥30%。
四、該地塊控規(guī)圖則明確的其他管控要求,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定規(guī)劃及技術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五、經批準的規(guī)劃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嚴格遵守,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調整或修改,應按照法定程序呈報審批。
此復。
晉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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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池店鎮(zhèn)人民政府。
晉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2月1日印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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