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市人民政府靈源街道辦事處關于印發(fā)《靈源街道基層消防安全綜合治理三年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時間:2024-07-16 16:12 瀏覽量:
       

    各社區(qū)、有關單位:

    現(xiàn)將《靈源街道基層消防安全綜合治理三年行動工作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晉江市人民政府靈源街道辦事處

    2024715        

     

    靈源街道基層消防安全綜合治理

    三年行動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進一步做好基層社區(qū)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確?;馂姆揽匦蝿莘€(wěn)定,即日起至2027630日組織開展基層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現(xiàn)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重要論述,牢固樹立安全發(fā)展理念,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tǒng)籌發(fā)展和安全,結合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聚焦基層社區(qū)消防安全基礎條件弱、致災因素多、火災風險高、群眾意識弱等問題,按照防、消、宣一體化思維,進一步完善健全基層消防工作治理體系,全力消除消防安全風險,夯實消防安全基礎建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組織領導

    街道成立基層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tǒng)籌協(xié)調街道基層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各項工作,研討和制定相關標準,分階段組織開展調研、培訓、督導、驗收等工作。專項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長:蘇孫慰(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常務副組長:洪彬鍫(黨工委政法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長:陳繼祖(黨工委宣傳委員、武裝部部長)

    李志輝(黨工委委員、秘書)

    張?zhí)忑垼?/font>黨工委組織委員、統(tǒng)戰(zhàn)委員、大山后包社區(qū)領導

    郭東漢(黨工委委員、派出所所長)

    洪志華(人大工委副主任、林格、小浯塘包社區(qū)領導

    張金龍(辦事處副主任、靈水包社區(qū)領導)

    許天苔(辦事處副主任<科技>、大布林包社區(qū)領導

    蘇建發(fā)(司法所所長、英塘包社區(qū)領導)

    王曉明(綜合執(zhí)法隊隊長、曾林包社區(qū)領導)

    羅建兵(二級主任科員、張前包社區(qū)領導)

    許武靈(企業(yè)和社會組織黨委專職副書記、小布林包社區(qū)領導

         員:王文燦(黨政辦主任)

    蘇華容(會事務辦副主任

    王文默(區(qū)發(fā)<鄉(xiāng)村振興>負責人小浯塘駐社區(qū)干部

    吳東旭(區(qū)理辦<應急管理崗>負責人

    洪艷艷(黨群服務科科長

    陳永基(企業(yè)發(fā)展服務科科長、社區(qū)治理辦副主任

    陳春喜(文體服務科科長、社區(qū)發(fā)展辦副主任、靈水駐社區(qū)干部

    謝加欣(社區(qū)衛(wèi)生服務中心主任)

    陳秋霞(土所所長

    張淵菁(靈源教育中心主任)

    蔡宗愿(靈源綜合執(zhí)法隊副隊長)

    陳蒼澤靈源市場監(jiān)督管理所所長

    陳文斌(羅山供電所所長)

    莊世寧(安海供電所所長)

    倪昌榕(晉江自來水公司南片區(qū)經理)

    張欽波(泉州安平供水有限公司總經理)

    洪少蓉靈源電信分局長

    蔡仁杰靈源聯(lián)通分局長

    張年富靈源移動分局長

    顏偉榮(羅山廣電網絡站站長)

    顏海波(安海廣電網絡站站長)

    專項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社區(qū)治理辦公室應急管理,負責開展日常工作,保障各項工作措施有序落實。

    三、治理重點

    集中治理基層社區(qū)中的九小場所、消防車通道、消防設施、消防水源等問題隱患,參照城中村綜合治理標準進行整改提升,實現(xiàn)全覆蓋整治。

    (一)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或易燃材料搭建臨時房屋;屋頂、圍護結構、房間隔墻使用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用于租住的建筑內設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溫材料或液氨制冷劑的冷庫,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自建房設置居住場所;

    (二)三合一場所。用于生產、經營的場所,居住區(qū)域與生產、經營區(qū)域未完全防火分隔;

    (三)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在室內公共區(qū)域、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或房間內停放、充電;室外集中停放、充電區(qū)域及其設置的雨棚與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鄰,影響疏散逃生;

    (四)九小場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雜物,違規(guī)設置影響滅火救援和疏散逃生的防盜網、廣告牌、鐵柵欄,存在用氣安全隱患或在不符合用氣條件的房屋儲存、使用燃氣。未配置滅火器、應急照明燈等消防器材;

    (五)火源。燭臺焚香燒紙、蚊香、煙頭、灶具等風險;

    (六)電氣。未安裝漏電保護裝置或空氣開關、電器線路私搭亂接、過負荷使用等電器隱患;

    (七)消防車通道。私家車違規(guī)停放、道路施工、占道經營、線路低垂、架空電線等問題占用、堵塞主要道路,影響消防車通行;

    (八)消防水源。消火栓建設數(shù)量不足或損壞、缺水。

    四、治理內容

    嚴格落實“985”任務清單,從技術標準和機制保障兩個方面,圍繞不起火、不擴大、不亡人目標及解決誰來干、怎么干、干得好問題制定工作指引。

    (一)實施路改,保障消防通道暢通。加強對社區(qū)道路的管理,拆除違法違章建筑,開辟消防車道,將社區(qū)隔離成若干個防火區(qū)域。對確實無法開辟消防車道的,應規(guī)劃防火帶,加強防火分隔。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車道,改造不符合條件的道路,使其寬度、轉彎半徑以及通過高度符合消防車通行及滅火救援的要求,確保有若干條可供消防車暢順通行的道路。

    (二)實施水改,保障滅火救援用水。已建有市政給水管網的區(qū)域,通行消防車的道路應按國家規(guī)定標準建設室外消火栓,不能通行消防車的道路應每隔50米設置一個外置式室內消火栓,確保消火栓和消防給水管網全面覆蓋。無市政給水管網的區(qū)域,應建高位水池或在適當位置修建儲水池,根據需要配建水泵房或配置消防機動泵,鋪設消防給水管網,安裝消火栓或配備消防水帶、水槍;有天然水源的區(qū)域,要因地制宜修建取水平臺、取水口,滿足消防車吸水需要。

    (三)實施電改,保障電氣線路安全。規(guī)范建筑物內外電氣線路敷設,實現(xiàn)強弱電分離,嚴禁私拉亂接電線等違章用電行為。對陳舊老化的電氣線路,應按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范及時進行改造、更換,電氣線路應穿金屬管或阻燃型硬質塑料管保護,并安裝漏電保護裝置,電氣設備應安裝在不燃材料上。在出租屋、老舊小區(qū)等住宅集中區(qū)域建設獨立的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嚴禁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飛線充電。

    (四)實施技改,落實“61”措施。落實“61”措施:建設1個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點、建設1硬隔離保命墻、增設1個緊急救援逃生出口、配備1套滅火器材、配備1組逃生面罩、開展1次消防能力培訓。

    (五)實施氣改,規(guī)范用氣安全。禁止群租房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原則,加快管道天然氣、電力替代瓶裝液化石油氣。堅持應改盡改、因地制宜、科學推進原則,實施餐飲用氣場所瓶改管”“氣改電工作,最大限度消除餐飲場所瓶裝液化石油氣使用安全隱患。

    五、職責分工

    按照市級主導、鎮(zhèn)街主責、部門配合總要求,各社區(qū)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本轄區(qū)、本行業(yè)領域內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部署、督導檢查、隱患整改、責任追究等工作。

    (一)屬地治理責任。街道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基層治理體系,加強統(tǒng)籌聯(lián)動,明確各方職責任務,依托街道消防工作站,整合各類執(zhí)法和網格力量,結合全市推進鄉(xiāng)村振興暨農村人居環(huán)境整治提升行動,組織開展巡查、檢查,項目化推進落實。各居委會要結合實際制定完善村民防火公約,廣泛張貼宣傳海報,加強日常入戶宣傳,及時發(fā)現(xiàn)整改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并向街道報告。

    (二)部門治理責任。相關部門按照管行業(yè)必須管安全、管業(yè)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原則,履行消防安全監(jiān)管職責,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隱患,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1.區(qū)治理辦(應急)負責組織實施基層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依法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配合應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jiān)管職能,指導督促查處工貿及危化品領域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2.靈源教育中心負責指導督促查處學校、幼兒園和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安全隱患。

    3.靈源派出所負責依法開展日常消防監(jiān)督檢查、消防宣傳教育,協(xié)助查處違法行為。

    4.社區(qū)發(fā)展辦(規(guī)劃建設)負責指導督促建設單位按規(guī)劃布局和要求在室外預留空間,設置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督促物業(yè)服務企業(yè)加強小區(qū)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管理,清理違法占用。

    5.社會事務辦(民政)負責指導督促查處養(yǎng)老服務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的安全隱患。

    6.社會事務辦(文化和旅游)負責指導督促查處小歌舞娛樂場所的安全隱患。

    7.社區(qū)發(fā)展辦(經濟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商貿服務業(yè)(含餐飲、住宿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安全生產工作;配合工信局牽頭指導規(guī)范建筑物內外通訊線路鋪設,改造更換陳舊老化的通訊線路,電信、移動、聯(lián)通、廣電公司負責具體實施。

    8.社會事務辦(衛(wèi)生健康)負責指導督促查處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的安全隱患。

    9.靈源市場監(jiān)管所負責查處轄區(qū)中相關場所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10.靈源綜合執(zhí)法負責開展轄區(qū)中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依法查處、拆除違法建(構)筑物。

    11.社區(qū)發(fā)展辦(河長辦)牽頭負責指導各社區(qū)因地制宜增補完善市政消火栓,自來水公司負責具體實施。

    12.羅山供電所負責對轄區(qū)企業(yè)所屬建筑輸配電設施和線路進行安全檢查,排查整改電氣線路火災隱患,配合實施表下線改造工作。

    其他相關部門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職責分工負責指導督促本行業(yè)領域整治范圍內的場所隱患整改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規(guī)行為,確保形成工作合力,切實消除安全隱患。

    六、治理步驟

    按照一年試點、兩年攻堅、三年全覆蓋的時序安排,自20247月啟動試點,利用3年時間實現(xiàn)10個社區(qū)治理全覆蓋。

    (一)試點階段(202412月底前)。20248月底前篩選條件較為成熟的社區(qū)作為治理試點,精心策劃治理項目,打造首批精品社區(qū)。12月底前,推動轄區(qū)20%的社區(qū)開展基層消防安全綜合治理。

    (二)攻堅階段(20266月底前)。各社區(qū)積極交流總結試點建設經驗,推動轄區(qū)70%的社區(qū)完成消防安全綜合治理。

    (三)完成階段(20275月底前)。推動剩余社區(qū)開展綜合治理,實現(xiàn)社區(qū)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全覆蓋。

    (四)驗收階段(20276月底前)。街道消安委辦組織對基層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進行考評驗收,指導各社區(qū)總結典型做法和問題不足,固化治理成果,完善制度機制,進一步鞏固提升基層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水平。

    七、治理措施

    (一)組織排查整治。各社區(qū)按照九小場所消防安全整治“8項任務清單,結合既有情況,對各類場所開展全面排查登記,掌握基礎信息,開展排查整治,列出問題隱患清單和整改責任清單。特別是要探索組建房東協(xié)會,完善房屋租賃市場準入機制,將消防安全作為出租房屋入市的重要內容,綜合施策,壓實房東、二房東落實主體責任,督促其投入整改資金,確保隱患整改到位。

    (二)突出齊抓共管。各相關單位要依據三管三必須原則,全面加強對社區(qū)單位場所的事前事中事后監(jiān)管,對隱患問題久整不改的要加大處罰力度,要持續(xù)開展消防賦權執(zhí)法,加強執(zhí)法人員、執(zhí)法裝備建設,完善執(zhí)法程序。特別是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三合一場所、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停放和充電、滅火器材損壞等行為進行處罰。

    (三)配齊消防設施。各社區(qū)要針對九小場所、三合一、電動自行車等火災風險突出的問題,常態(tài)化開展滅火器、逃生面罩、應急照明、消防水管、簡易噴淋等消防設施器材配備更新工作。結合2024年消防為民辦實事項目,已建成社區(qū)微型消防站的,要補充更新?lián)p壞的器材裝備,提升社區(qū)微型消防站執(zhí)勤戰(zhàn)斗力。推廣消防保命墻建設,實現(xiàn)居住場所與生產經營場所實體硬隔離分隔。合理規(guī)劃布局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建設,引導群眾養(yǎng)成安全停放、充電的良好習慣。

    (四)深化消防宣傳。深化全生命周期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將消防宣傳融入社會治理力量工作內容,上門入戶開展宣傳培訓。推動在各類科普教育館新增消防體驗內容,通過實操,提升宣教效果。各社區(qū)、有關單位宣傳陣地要強化電動自行車、三合一、群租房等領域火災風險隱患辨識、用火用電用氣安全、初期火災撲救、應急疏散逃生、消防設施器材使用等內容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公益性宣傳。

    (五)集中警示曝光。對典型火災案例、拒不整改的火災隱患以及執(zhí)法案例,各社區(qū)、有關單位要組織媒體進行曝光。對火災隱患曝光活動,要統(tǒng)一媒體曝光口徑,把握輿論監(jiān)督導向,發(fā)現(xiàn)負面輿情及時處置,避免引起社會不良反應。

    (六)強化督導服務。街道消安委辦適時開展專項督導,并形成督辦清單,以點帶面,整體推動基層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并將每階段建設結果納入年度消防安全考評內容。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社區(qū)、有關單位要提高思想認識,深刻認識基層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督促基層單位做好消防安全排查登記工作,進行綜合治理和群防群治,做好隱患整改工作。要整體統(tǒng)籌規(guī)劃,統(tǒng)籌文明創(chuàng)建、平安創(chuàng)建等工作,同步推進基層消防基礎設施改造提升。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社區(qū)要成立基層消防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各社區(qū)一名主干擔任,副組長由一名分管兩委擔任。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開展調度,社區(qū)主干、分管兩委、專班人員要采取分級調度工作機制,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報告、現(xiàn)場解決。

    (三)嚴格檢查執(zhí)法。各有關單位要形成合力,嚴格執(zhí)法。對在自查、排查整改中弄虛作假或存在突出風險隱患的單位,要用足用好執(zhí)法手段,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對重大隱患拒不整改的嚴重違法行為要依法聯(lián)合懲戒,采取關停或查封等手段,對發(fā)生火災事故的,要查原因、查責任、查教訓,通過嚴懲事故責任方,達到處理一起、警示一片、規(guī)范一方的效果。

    (四)開展聯(lián)勤聯(lián)訓。區(qū)治理辦(應急)配合消防救援大隊開展對多種形式消防救援力量的聯(lián)勤聯(lián)訓和實戰(zhàn)拉動。將街道多種形式消防救援力量納入119指揮平臺調度指揮,確?;鹎樘幹?/font>接警短、出動快、到場快、救人出水快,切實發(fā)揮打早打小滅初期的作用。

     

    附件:1.“九小場所消防安全整治“8項任務清單

    2.基層消防安全治理“5項機制清單

    3.基層消防安全整治“6項清單

    4.“九小場所消防安全整治五項措施清單

    5.群租房消防安全整治通用標準

    6.防范電動自行車棚火災事故七項措施

     

     

     

     


    附件1

    九小場所消防安全整治“8任務清單

    九小場所指小型學校(含培訓機構、幼兒園)、小型醫(yī)療機構、小商店、小餐飲、小旅店、小歌舞娛樂、小網吧、小美容洗浴、小生產加工企業(yè)等場所。此類場所具有點多面廣、火災隱患多但安全投入少等特點,消防安全治理要重點做到“8個必須

    主要任務

    通用標準

    1.消防管理主體責任必須落實

    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人,必須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消防培訓。

    2.從業(yè)人員必須全員安全培訓

    單位全體員工經過消防培訓、演練,達到四會要求:會報火警、會檢查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逃生。

    3.裝飾裝修必須使用安全材料

    場所內吊頂和隔墻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或難燃材料,不得違法采用易燃或高分子材料(聚胺酯泡沫夾芯板)裝修。

    4.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必須保持暢通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鎖閉、封堵、占用等現(xiàn)象。所有外窗嚴禁設置影響逃生、救援的封閉式金屬柵欄、廣告牌等設施。設置應急窗的,尺寸不小于1.0m x 0.8m,距室內地面高度不大于1.2m。

    5.消防設施、器材必須配備齊全

    場所按照每50平方米14公斤ABC類干粉滅火器的標準配備滅火器,場所內滅火器總數(shù)不得少于2具。鼓勵配置智能煙感、簡易噴淋、滅火器、應急照明燈以及防毒面罩、逃生繩、緩降器等逃生設備。

    6.用火用電用氣必須安全規(guī)范

    不得違法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煤油和酒精等燃料的灶具;小微企業(yè)用火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規(guī)程。無違法用電、用氣現(xiàn)象,無亂拉亂接電氣線路現(xiàn)象。無私拉亂接電氣線路現(xiàn)象,電氣線路明敷時應穿管保護。電氣線路、照明燈具的高溫部位不得安裝在可燃、易燃裝修材料上。

    7.電動自行車必須規(guī)范停放

    電動自行車不得進樓入戶,不得在室內公共區(qū)域(含疏散通道、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停放、充電。

    8. “三合一現(xiàn)象必須杜絕

    九小場所內嚴禁違規(guī)住人,生產、經營、儲存場所與住宿區(qū)必須獨立設置,防火分隔必須采用實體磚墻,不得有門窗孔洞縫隙,不能有任何管道穿越,必須分屬兩個獨立空間。

    附件2

    基層消防安全治理“5項機制清單

    應聚焦當前基層治理中存在的問題,結合本地實際積極探索實踐,加強五項保障機制,確保消防安全隱患查得上來、整得下去。

    主要任務

    通用標準

    1.完善實體化運行機制,解決沒人干、干不好問題。

    1.鎮(zhèn)街消安委、消防工作站實體化運行。對照《鄉(xiāng)鎮(zhèn)(街道)消防工作站實體化運行驗收標準》,消防工作站100%達標驗收。2.火災多發(fā)鎮(zhèn)街應繼續(xù)增配專職消防工作人員。

    2.建立網格化責任機制,解決監(jiān)管盲區(qū)、只管合法不管非法,只管大場所不管小場所問題。

    1.重新梳理建立屬地+派出所+部門消防網格化責任體系,消除九小場所監(jiān)管盲區(qū)。2.因地制宜探索建立火災隱患分級治理機制。如一般隱患網格排查整治、違法問題鎮(zhèn)街賦權執(zhí)法、疑難問題鎮(zhèn)街吹哨,部門報到聯(lián)合整治。

    3.堅持常態(tài)化治理機制,解決整治一陣風、整不下去問題。

    1.動態(tài)掌握實情,摸清九小場所、各類監(jiān)管場所底數(shù)臺賬,做到情況清、底數(shù)明。2.標識化差異監(jiān)管,對 “8個必須達標情況在場所顯目位置公示,已達標的每年全覆蓋檢查一次,未達標的提高檢查頻次、懲治力度,同時每年掛牌督辦整治一批老大難問題。3.信息化管理,在未推行省市統(tǒng)一平臺前,各鎮(zhèn)街單位信息、檢查信息應及時錄入晉江網格化平臺消防模塊,做到可跟蹤、提質效。

    4.實行全員化培訓機制,解決能力不足問題。

    分批次對各街道、各部門負責人和所有網格員進行培訓,針對性提升消防安全監(jiān)管實操能力。

    5.實行可量化考評機制,解決干好干壞一個樣問題。

    1.研究制定可量化評分的消防整治評價體系。2.實行分級調度指揮,對整治執(zhí)法情況每周一調度、每月一通報。3.每月一次火災形勢和治理成效分析研判,研究針對性措施。4.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單位績效、干部考核評價體系,增加消防安全考核權重,實施每季度考評,注重平時。

    附件3

    基層消防安全整治“6項清單

    根據行政社區(qū)安全隱患特點,行政社區(qū)治理公共區(qū)域應落實以下標準,對行政社區(qū)涉及的九小場所、群租房等場所必須滿足消防安全整治“8個必須通用標準和相關特定場所整治標準。

    主要任務

    通用標準

    1.完善消防車通道。

    根據《農村防火規(guī)范》3.0.11規(guī)定村莊內的道路宜考慮消防車的通行需要,供消防車通行的道路應符合下列要求:宜縱橫相連、間距不宜大于160m;車道的凈寬、凈空高度不宜小于4m;滿足配置車型的轉彎半徑;能承受消防車的壓力;盡頭式車道滿足配置車型回車要求。消防車通道的選取應盡量以上要求,劃線標識工作應參照《消防車通道的標識設置范例》開展。

    2.完善消火栓建設。

    根據《農村防火規(guī)范》5.0.7規(guī)定:室外消防給水管道和室外消火栓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當村莊在消防站的保護范圍內時,室外消火栓栓口的壓力不應低于0.1MPa;當村莊不在消防站保護范圍內時,室外消火栓應滿足其保護半徑內建筑最不利點滅火的壓力和流量的要求;消防給水管道的管徑不宜小于100mm;消防給水管道的埋設深度應根據氣候條件、外部荷載、管材性能等因素確定;室外消火栓間距不宜大于120m;三、四級耐火等級建筑較多的農村,室外消火栓間距不宜大于60m;寒冷地區(qū)的室外消火栓應采取防凍措施,或采用地下消火栓、消防水鶴或將室外消火栓設在室內;室外消火栓應沿道路設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與房屋外距離不宜小于2m。選取市政消火栓建設點時,應盡量滿足以上要求,在不具備給水管網條件或室外消防給水系統(tǒng)不符合消防供水要求的農村,應建設消防水池或利用天然水源。

    3.完善微型消防站建設。

    火災風險高的區(qū)域應依托小區(qū)物管辦公用房、保安值班室等按照標準要求合理確定站房位置,選取具有消防基本素質的人員作為隊員,配備必要的消防裝備器材。堅持建、管、用并重,督促微型消防站制定并落實日常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聯(lián)動、管理訓練,做到會接警出動、會操作器材、會實施撲救、會開展檢查、會組織宣傳。推動各地政府將微型消防站建設納入財政預算。

    4.加強室外火災管控。

    針對非建構筑物火災多發(fā)特點,各地加強火情分析研判,結合創(chuàng)城、人居環(huán)境整治、五廢清理整治等,切實消除室外火源、清理可燃物、降低火災總量。集中清理影響消防救援、逃生的戶外廣告牌、占用消防通道堆放物料、搭建違法建設和占道經營,整治提升室外供配電設施。規(guī)范村(居)民室外用火行為,杜絕燒荒和秸稈焚燒、隨地亂丟煙頭,倡導文明祭掃,提升民眾安全意識。在春節(jié)、清明、干旱等節(jié)點提前對隔離帶、重點地區(qū)灑水增濕,降低火災風險。

    5.規(guī)范群租房安全管理。

    詳見《群租房消防安全整治通用標準》。

    6.防范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詳見《防范電動自行車棚火災事故七項措施》。


    附件4

     

    九小場所消防安全整治五項措施清單

     

    一、實施路改,保障消防通道暢通。加強對村社區(qū)道路的管理,拆除違法違章建筑,開辟消防車道,將村(社區(qū))隔離成若干個防火區(qū)域。對確實無法開辟消防車道的,應規(guī)劃防火帶,加強防火分隔。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車道,改造不符合條件的道路,使其寬度、轉彎半徑以及通過高度符合消防車通行及滅火救援的要求,確保有若干條可供消防車暢順通行的道路。

    二、實施水改,保障滅火救援用水。已建有市政給水管網的區(qū)域,通行消防車的道路應按國家規(guī)定標準建設室外消火栓,不能通行消防車的道路應每隔50米設置一個外置式室內消火栓,確保消火栓和消防給水管網全面覆蓋。無市政給水管網的區(qū)域,應建高位水池或在適當位置修建儲水池,根據需要配建水泵房或配置消防機動泵,鋪設消防給水管網,安裝消火栓或配備消防水帶、水槍;有天然水源的區(qū)域,要因地制宜修建取水平臺、取水口,滿足消防車吸水需要。

    三、實施電改,保障電氣線路安全。規(guī)范建筑物內外電氣線路敷設,實現(xiàn)強弱電分離,嚴禁私拉亂接電線等違章用電行為。對陳舊老化的電氣線路,應按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范及時進行改造、更換,電氣線路應穿金屬管或阻燃型硬質塑料管保護,并安裝漏電保護裝置,電氣設備應安裝在不燃材料上。在出租屋、老舊小區(qū)等住宅集中區(qū)域建設獨立的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嚴禁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飛線充電。

    四、實施技改,落實“61”措施。落實“61”措施:建設1個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點、建設1堵硬隔離保命墻、增設1個緊急救援逃生出口、配備1套滅火器材、配備1組逃生面罩、開展1次消防能力培訓。

    五、實施氣改,規(guī)范用氣安全。禁止群租房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原則,加快管道天然氣、電力替代瓶裝液化石油氣。堅持應改盡改、因地制宜、科學推進原則,實施餐飲用氣場所瓶改管”“氣改電工作,最大限度消除餐飲場所瓶裝液化石油氣使用安全隱患。

     

     

     

     


    附件5

     

    群租房消防安全整治通用標準

     

    根據我市群租房安全隱患特點,群租房執(zhí)行以下通用標準:

    一、嚴格消防安全責任。租賃雙方應在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時明確雙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居住房屋出租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確保居住出租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依法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xù)。出租人負責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和維護,提前告知并督促承租人落實消防安全措施;應當對居住出租屋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并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承租人應當自覺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規(guī)范用火、用電、用氣,安全使用出租屋及其消防設施;對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應當自行或者通知出租人消除。10人以上居?。ɑ蚓邮页^10間的,下同)的出租屋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落實每日防火巡查、每月防火檢查,定期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安全管理職責。

    二、嚴格安全疏散條件。嚴禁達不到安全疏散條件的場所出租。僅設有一部疏散樓梯的居住出租屋,應當因地制宜在二層以上樓層設置緩降器或逃生梯等輔助應急逃生設施或借用相鄰建筑設置第二安全出口。居住30人以上,且每層建筑面積>200㎡或層數(shù)>5層的居住出租屋,應設置兩部不同方向的封閉式疏散樓梯。當居室房門全部采用乙級防火門時,可采用敞開樓梯間。封閉樓梯間防火門應保持常閉,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應保持暢通。

    三、嚴格電動自行車管理。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處、樓梯間內違規(guī)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充電。根據需要設置電動車統(tǒng)一存放和充電場所。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場所與其他功能區(qū)域應當硬隔離,采用實體墻等不燃材料進行防火分隔,充電場所的配電線路和電器裝置應滿足用電安全要求,安裝自動斷電的插座、裝置,并配置滅火器或簡易噴淋、干粉球等簡易自動滅火裝置。嚴禁電動自行車入戶。出租人發(fā)現(xiàn)違規(guī)停放、充電電動車的,應當督促當事人立即搬離。

    四、嚴格消防設施配置。根據防火需要和實際情況,配備安裝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居住出租屋應當按每一承租戶不少于13kg以上的ABC干粉型的標準配置滅火器,并放置在明顯且易取用的地方。每個樓層公共走道應配備2具滅火器,走道及疏散樓梯間應設置應急照明燈。10人以上的出租屋公共走道和每個居室應設置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具有聲光報警和聯(lián)網功能)。居住30人以上的出租屋應在生活給水管道上設置DN20的消防軟管卷盤,并保證一股水流能達到室內任何部位。居住100人以上的出租屋宜在每個居室內和公共走道設置簡易噴淋裝置。

    五、嚴格用火用電用氣管理。嚴禁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嚴禁私拉亂接電氣線路,嚴禁違規(guī)使用大功率電器和移動插座。居住出租屋應當安裝斷路器(熔斷器)和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漏電保護器),使用合格的電氣產品,不得使用銅絲、鐵絲等代替保險絲。電氣線路的規(guī)格應當滿足用電設備負荷要求,電線、電纜應當穿金屬管、封閉式金屬線槽或者絕緣阻燃PVC電工套管保護。對電氣線路和電器要定期檢查檢測,確保使用安全。

    六、嚴格平面布置和內部裝修。居住出租屋不得設置在地下建筑、木結構建筑。嚴禁 三合一,嚴禁采用三合板、彩鋼板等可燃易燃材料分隔或裝修裝飾,嚴禁擅自改變建筑原有結構,違規(guī)分隔出租。內部隔墻及公共走道兩側的墻體應采用不燃材料(磚墻)并砌筑至樓板底部,墻上不應開設除門以外的洞口。外窗不得設置防盜網等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確需設置的,應當能從內部不需要借用工具直接開啟。公共走道不應作為廚房等使用功能。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酒精爐、煤油爐等明火灶具的廚房與其他區(qū)域宜采用實體墻和乙級防火門進行分隔。

    七、嚴格火災警示和逃生演練。出租人應在出租時告知承租人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初起火災撲救、疏散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識。應在出租屋顯眼位置懸掛和張貼消防安全告知單、電動車火災警示單、出租屋火災逃生要訣宣傳單、逃生路線圖等警示提示內容。應當根據本場所實際,制定應急方案,并每年至少組織承租人開展1次滅火和應急疏散逃生演練。發(fā)生火災時應及時報警,及時組織疏散人員。迅速撲救火災。 

     


    附件6

     

    防范電動自行車棚火災事故七項措施

     

    根據電動自行車火災特點,電動自行車棚應執(zhí)行國家消防救援局研究制定的《防范電動自行車棚火災事故七項措施》(試行):

    本措施中的電動自行車棚是指設置在室外露天場地、為電動自行車提供集中停放和充電功能的構(建)筑物。電動自行車棚應按照本措施要求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火改造,其設計施工應當符合現(xiàn)行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消防技術標準的相關要求。

    一、合理選址建造。電動自行車棚不得與甲、乙類火災危險性廠房、倉庫、文物保護建筑貼鄰或組合建造,不得占用建筑的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不得影響建筑室內外消防設施、安全疏散設施的正常使用。

    二、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棚的凸出場地外緣(含防風雨棚)應與相鄰建筑的外墻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不得毗鄰建筑的外墻門、窗、洞口等開口部位及安全出口。確有困難需貼鄰建造的,應貼鄰不燃性且一定范圍內無門、窗、洞孔的防火墻或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措施,減少火勢向建筑蔓延的風險。

    三、車輛分組管理。電動自行車棚內的停車位應分組布置,根據地區(qū)實際確定每組長度或停車位數(shù)量,實行劃線和分隔管理。組之間應設置一定的防火間距,或采用修筑矮墻、設置耐火極限不低于1.00h的隔板進行防火分隔。車棚應使用不燃、難燃材料,不得使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等燃燒性能低于A級的材料作為隔離保溫材料或作為夾芯彩鋼板芯材搭建。

    四、嚴格電氣安全。電動自行車棚應安裝具有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設施。車棚內充電線路、照明線路應分路設置并穿管保護,充電設施、插座、配線箱、線纜等嚴禁敷設在易燃可燃物上,嚴禁使用大功率照明燈具,嚴禁私接電線飛線充電

    五、完善消防設施。電動自行車棚可以根據環(huán)境條件、占地面積等因素和實際需求,因地制宜設置火災自動報警器、室外消火栓等設施,配置滅火器、滅火毯和快速移車裝置等器材。組建電動自行車火災快速處置志愿消防組織,完善應急處置預案,規(guī)范處置程序,加強日常演練,做到一旦發(fā)生火災能夠滅早、滅小、滅初期。

    六、加強監(jiān)測預警。具有一定規(guī)模的電動自行車棚應當安裝具有自動識別、預警功能的24小時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圖像能在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實時顯示和存儲。鼓勵安裝電氣火災監(jiān)控系統(tǒng),實現(xiàn)電氣火災自動監(jiān)測預警。

    七、強化日常管理。電動自行車棚的建設、管理或業(yè)主單位應當每日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夜間巡查,每月對車棚的充電設施、消防設施等設施設備開展一次檢查,及時通知專業(yè)人員維修、維護。對電動自行車占堵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私接電線充電、長時間過度充電等行為及時進行勸阻,及時清理久放不用的僵尸車輛。利用社區(qū)宣傳欄、樓宇電視、戶外大屏等載體,常態(tài)化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案例警示性宣傳和消防安全科普教育。


     

     

     

     

      抄送:晉江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晉江市靈源街道黨政辦                     2024715日印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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