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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江市2024年7月保障房申請家庭復核信息(蔡美德、黃巧霞、蔡康宜等20戶) | ||||||||
序號 | 申請人 | 家庭人口 | 家庭成員 | 與申請人關系 | 街道初審意見 | 街道公示時間 | 房產復審 | 民政部門匯總 |
1 | 蔡美德 | 3 | 蔡美德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5-22至2024-05-28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申請人配偶李軍有一輛金洪牌非營運普通二輪摩托車,車牌號為閩C2500A;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無;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李軍 | 配偶 | |||||||
蔡佳瀅 | 兒子 | |||||||
2 | 黃巧霞 | 2 | 黃巧霞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5-13至2024-05-17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申請人黃巧霞有一輛富迪牌非營運輕型普通貨車,車牌號為閩CPL723,排量2237,初始登記日期:2009-07-23,強制報廢日期:2024-07-23;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無;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張浩 | 兒子 | |||||||
3 | 蔡康宜 | 1 | 蔡康宜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4-17至2024-04-23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申請人蔡康誼有一輛杜卡森牌非營運普通二輪摩托車,車牌號為閩C93XK6;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該戶申請家庭中的蔡康宜是我市2024年6月城鄉(xiāng)低保對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無;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4 | 李天培 | 3 | 李天培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5-17至2024-05-23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申請人兒子李曉宗有一輛寶馬牌非營運小型轎車,車牌號為閩C2JW55,排量:1998,初始登記日期:2020-01-02;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申請人李天培已達到領取養(yǎng)老金退休年齡,每月領取養(yǎng)老金222.59元,年收入2671.08元;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蔡明真 | 配偶 | |||||||
李曉宗 | 兒子 | |||||||
5 | 粘少輝 | 1 | 粘少輝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5-17至2024-05-23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申請人粘少輝有一輛雙獅牌非營運普通二輪摩托車,車牌號為閩CDW410和一輛雅迪牌非營運普通二輪摩托車,車牌號為閩C857L7;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無;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6 | 吳小蝶 | 2 | 吳小蝶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5-22至2024-05-28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申請人吳小蝶有一輛本田牌非營運小型轎車,車牌號為閩C191YT,排量:1498,初始登記日期: 2020-09-18;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申請人吳小蝶在福建省泉州市晉江市金井鎮(zhèn)圍頭村中環(huán)東路202號有工商登記單位一家,單位名稱為晉江坤鴻裝飾有限公司,單位性質為小微企業(yè),注冊資金:30萬元,目前該公司已于2024.05.30注銷; 5.民政信息反饋為: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無;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謝坤鴻 | 兒子 | |||||||
7 | 蔡娜娜 | 1 | 蔡娜娜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5-21至2024-05-27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無;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該戶申請家庭中的蔡娜娜是我市2024年6月城鄉(xiāng)低保對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無;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8 | 林自設 | 3 | 林自設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5-22至2024-05-28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申請人兒子林仁均有一輛華威龍牌非營運普通二輪摩托車,車牌號為閩C9PL25和一輛九號牌非營運普通二輪摩托車,車牌號為閩C801L7;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無;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黃惠珠 | 配偶 | |||||||
林仁均 | 兒子 | |||||||
9 | 吳秋生 | 2 | 吳秋生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5-22至2024-05-28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申請人配偶吳算治有一輛臺鈴牌非營運普通二輪摩托車,車牌號為閩C83RS2;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申請人吳秋生已達到領取養(yǎng)老金退休年齡,每月領取養(yǎng)老金224.15元,年收入2689.8元;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吳算治 | 配偶 | |||||||
10 | 賴團結 | 4 | 賴團結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5-22至2024-05-28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申請人賴團結有一輛長城牌非營運小型轎車,車牌號為閩C1333E,排量:1497,初始登記日期:2009-06-09;申請人配偶賴麗莉有一輛豪爵牌非營運普通二輪摩托車,車牌號為閩C661ZF;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申請人配偶賴麗莉在福建省泉州市晉江市賴厝北區(qū)222號有工商登記單位一家,單位名稱為晉江市西園賴麗莉日用品經營部,單位性質為小微企業(yè),注冊資金:未知,目前該企業(yè)狀態(tài)為存續(xù); 5.民政信息反饋為: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無;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賴麗莉 | 配偶 | |||||||
賴紫燁 | 女兒 | |||||||
賴煜軒 | 兒子 | |||||||
11 | 蔡真真 | 3 | 蔡真真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5-22至2024-05-28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申請人蔡真真有一輛好奔牌非營運普通二輪摩托車,車牌號為閩C65ZS9、一輛本因牌非營運普通二輪摩托車,車牌號為閩CG579G和一輛臺鈴牌非營運普通二輪摩托車,車牌號為閩CG836F;申請人父親蔡天南有一輛王野牌非營運輕便二輪摩托車,車牌號為閩CB1038;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申請人弟弟蔡建龍在福建七匹狼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繳納社保,理論對應工資39600元;申請人父親蔡天南已達到領取養(yǎng)老金退休年齡,每月領取養(yǎng)老金216.5元,年收入2598元;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蔡天南 | 父親 | |||||||
蔡建龍 | 弟弟 | |||||||
12 | 謝清煥 | 4 | 謝清煥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5-24至2024-05-30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申請人謝清煥有一輛眾泰牌非營運小型普通客車,車牌號為閩C92UE7,排量;1499,初始登記日期:2016-09-07;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無;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王巧言 | 配偶 | |||||||
謝婷婷 | 女兒 | |||||||
謝佳蕓 | 兒子 | |||||||
13 | 許少日 | 4 | 許少日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5-24至2024-05-30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無;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無;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陳麗蘭 | 配偶 | |||||||
許嘉樺 | 女兒 | |||||||
許嘉穎 | 女兒 | |||||||
14 | 李少祿 | 3 | 李少祿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5-24至2024-05-30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申請人李少祿有一輛凌派牌非營運小型轎車,車牌號為閩C17KR9,排量:1798,初始登記日期:2014-08-04;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無;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顏琪琪 | 配偶 | |||||||
李鈞熙 | 女兒 | |||||||
15 | 林少華 | 3 | 林少華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5-24至2024-05-30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申請人林少華有一輛斯柯達牌非營運小型轎車,車牌號為閩C9G83N,排量:1598,初始登記日期:2016-07-27;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無;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蔡秋菊 | 配偶 | |||||||
林進漢 | 兒子 | |||||||
16 | 林珊珊 | 1 | 林珊珊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5-24至2024-05-30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申請人林珊珊有一輛新大洲—本田牌非營運普通二輪摩托車,車牌號為閩C30RC2;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申請人林珊珊已達到領取養(yǎng)老金退休年齡,每月領取養(yǎng)老金231.28元,年收入2775.36元;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17 | 顏花園 | 4 | 顏花園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5-29至2024-06-04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無;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該戶申請家庭中的顏花園、張百勤、張錦釩、張梓鑌是我市2024年6月城鄉(xiāng)低保對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無;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張百勤 | 配偶 | |||||||
張錦釩 | 女兒 | |||||||
張梓鑌 | 兒子 | |||||||
18 | 許良思 | 2 | 許良思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5-24至2024-05-30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無;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無; 5.民政信息反饋為:該戶申請家庭中的許良思、許文忠是我市2024年6月特困供養(yǎng)人員,每月救助金1800元; 6.社保信息反饋為:申請人哥哥許文忠已達到領取養(yǎng)老金退休年齡,每月領取養(yǎng)老金212.87元,年收入2554.44元;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許文忠 | 哥哥 | |||||||
19 | 李志敏 | 5 | 李志敏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6-07至2024-06-13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申請人李志敏有一輛雅迪牌非營運普通二輪摩托車,車牌號為閩C11VS0;申請人女兒李依莎有一輛大眾汽車牌非營運小型普通客車,車牌號為閩C7H57Z,排量:1984,初始登記日期:2011-09-09;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無; 4.工商信息反饋為:申請人李志敏在晉江市金井鎮(zhèn)南江村懷鄉(xiāng)路63號有工商登記單位一家,單位名稱為晉江市達世通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單位性質為小微企業(yè),注冊資金:10萬元,目前該公司狀態(tài)為存續(xù); 5.民政信息反饋為: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申請人母親王清云已達到領取養(yǎng)老金退休年齡,每月領取養(yǎng)老金207元,年收入2484元;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洪美樓 | 配偶 | |||||||
王清云 | 母親 | |||||||
李依莎 | 女兒 | |||||||
李依琳 | 女兒 | |||||||
20 | 陳樹程 | 4 | 陳樹程 | 本人 | 根據初審、公示及該家庭原住房處理意見,經我街道辦事處聯合評議,該家庭收入、資產和住房情況符合住房保障申請條件。 | 2024-06-07至2024-06-13 |
房產聯查部門 均審核通過 |
經工商、民政、社保、車管所、公積金、國土、住建部門核查,該戶保障房申請家庭存在以下情況: 1.住建信息反饋為:無; 2.車管所信息反饋為:申請人陳樹程有一輛新大洲—本田牌非營運普通二輪摩托車,車牌號為閩C700D7; 3.公積金信息反饋為:申請人配偶肖小琴在晉江七栩酒店有限公司繳納公積金,月工資額:3300元,年收入:39600元; 4.工商信息反饋為:申請人陳樹程在福建省晉江市金井鎮(zhèn)南江村溪東路6號有工商登記單位一家,單位名稱為晉江市金井鎮(zhèn)辰磊致美服裝商行,單位性質為個體工商戶,注冊資金:未知,目前該公司狀態(tài)為存續(xù); 5.民政信息反饋為:無; 6.社保信息反饋為:申請人配偶肖小琴在晉江七栩酒店有限公司繳納社保,理論對應工資39600元; 7.國土信息反饋為:無。 |
肖小琴 | 配偶 | |||||||
陳皓軒 | 女兒 | |||||||
陳玥琳 | 兒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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